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细节上略有差异,但总体的要求和条件如下:
基本要求
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人员条件
主要负责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项目负责人:拟担任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需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数量需满足企业承接工程业务的需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要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数量通常根据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而定,例如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人,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等 。
制度与规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安全生产教育、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
安全投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新职工上岗前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工伤保险: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生产条件与设施
施工现场: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职业危害防治: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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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要求和条件发布于2025-03-15 19: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