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馆执业许可证是民族医馆合法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的必备凭证。以下为你介绍其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人员要求
至少有1名取得民族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民族医医师。
每增设一个诊疗科目或每10平方米至少增加1名民族医专业技术人员。
医护人员需符合相应的资质和健康标准等要求。
房屋要求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要有明显的标志。
布局需符合卫生学布局及医疗流程要求,比如要有合理的候诊区、诊疗区、药房等功能分区。
设备要求
基本设备,如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紫外线消毒灯等。
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例如开展针灸治疗需要针灸器具等;开展民族药浴治疗需要药浴设施等。
规章制度要制定完善的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成册可用。
申请所需材料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选址报告,包括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申请人资质证明,如个人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
建筑设计平面图,清晰展示医馆的各个功能区域分布、面积大小等。
办理流程
申请: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受理与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之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审核申请是否符合设置标准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
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批准设置的民族医馆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左右,接受社会监督。
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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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民族医馆执业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条件说明发布于2025-03-20 00: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