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媒体经营许可证 >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流程 > 关于开展2022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2022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正式启动,请相关企业于2022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年报。

ICP许可证

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报送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2022年1月7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资质一站式代办服务,电话/微信:18300003210,简称:电信许可证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木准科技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相关内容

0条评论

支持Ctrl+Enter提交

木准科技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木准科技 粤ICP备2022104150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IP地址| 工商服务| 仪器设备| 办理icp许可证公司

qrcode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8300003210

微信咨询
木准科技
返回顶部
X木准科技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WX8888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