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如何补证?
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理条件
第五条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代办公司
广东木准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8300003210 张工。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补证申请书;
3)、居民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6)、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窗口流程说明:
1、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申请;
2、由于该事项属全程网上申请,由窗口人员现场指导和帮助申请人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请;
3、申请人在线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成功后,把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市文广旅体局进行查验;
4、文广旅体局通过审核申请材料;
5、文广旅体局作出审批决定;
6、文广旅体局通过邮寄(或申请人自取方式)将决定文书或证书送达申请人。
网上流程说明: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换切区域和部门→肇庆市→县(区)→文广旅体局→在线办理(自动跳转“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
2.申请人在线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提交材料后,按照”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申请材料“要求并通过邮政快递EMS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以邮寄至文广旅体局);
3.文广旅体局审核申请材料;
4.文广旅体局作出审批决定;
5.文广旅体局通过邮寄(或申请人自取方式)将决定文书或证书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