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息网站审核人员有什么要求?
2022年3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涉及到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的考试,那么对这个有什么要求呢?
11月29日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联席会议在贵阳召开。宗教业务一处全体人员、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在筑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风险防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2022年重点工作及2023年工作打算,广泛征集了参会人员的工作意见建议、急需帮助解决的困难或需要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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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全面学习领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要全力抓好佛道教领域的安全稳定,督促指导各区域性团体、场所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好佛道教领域的安全稳定。要深入巩固督查整改和教育活动成效,持续巩固宗教督查整改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成效,防止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反弹。要加强佛道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四进+N”活动水平,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调研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不断加强团体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团体工作的规范性和引领服务信众的能力水平,发挥好沟通党委政府和信教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宗教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四条重要原则是:
第一,尊重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第二,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
第三,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第四,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国家对宗教的信息管理也提出新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国家宗教管理局文件要求,实现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化,也有四个重要原则:
1、属地录入原则,按照辖区划分和属地管理,严格按区域录入和上报辖区宗教团体、场所和人员信息,确保上网信息清楚明了。
2、合法性原则,要求录入和上报的所有宗教团体都必须是经民政部门和民宗部门依法审批登记的社团组织,所有上报宗教活动场所都必须是依法登记的场所,所有上报宗教教职人员都必须是经相关宗教团体认定,在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备案的人员。
3、真实性原则,要求所有信息都必须经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及有关村、镇专门人员审核,逐级加盖公章后才能上报,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准确。
4、全员原则,要求所有正式合法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录尽录,一律上网,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