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程序
一、受理条件
根据《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的规定:从事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东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二、设定依据
1、《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2、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3、《东莞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4、《东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三、申请材料
1、《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可自行下载) (需带电子版Word版现场受理)。
2、申请企业属于自建类网站的,应当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3、申请企业属于入驻类网站的,应当提交《东莞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复印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可自行下载),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可自行下载)。
四、办理流程
五、备案范围
备案对象(市级)
从事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其主体业态为“东莞医疗器械生产、东莞医疗器械批发、东莞医疗器械批零兼营”的企业由市局受理备案
备案对象(镇街(园区)级):
从事东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其主体业态为“东莞医疗器械零售”的企业由所在地镇(街、园区)分局受理备案,联系电话:18300003210,木准科技专业代办医疗器械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