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考核管理制度
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规范人员用工管理,完善信息审核人员进出场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从业人员行业进入
入职风险培训。
必须认真制定培训计划,涵盖《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木准代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电话:18300003210 提供专业的办理咨询服务
入职考核。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入职学习计划。
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明确保密义务。
收发涉密内容时,必须确认好收发对象,不扩大范围;阅读密件必须在办公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传阅密件应有登记手续,不得由传阅人直接横传给他人,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培训资料不得拍照或以其他方式上传至网上;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密内容;离职后不得带离涉密内容;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涉密信息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从业人员的履职考核
明确安全职责。
从业人员应明确了解互联网宗教信息安全体系,并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明确自身对维护保障系统正常、安全运行所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定期考核。
对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专业知识考核。
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信息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完成考核,对考核不通过的予以警告,并与绩效挂钩。
安全培训认证。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认证考试培训,并参加认证考试,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对信息安全的管理理论和技术的水平。
从业人员的离职
建立离职人员档案。
建立离职人员档案库,确保人员信息真实有效可查。
离职规定。
员工离开时本单位时,必须将有关本单位技术信息和安全信息全部资料交还本单位。
员工离开本单位时,本单位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行业黑名单。针对出现严重纰漏或恶意泄露机密信息者,应记录在案并永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