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ISP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详解
ISP许可证(InternetServiceProvider),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ISP许可证代表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英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ISP许可证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ISP许可证分为全网ISP许可证和地网ISP许可证,全网ISP的经营范围是全国,包括跨地区ISP许可证、移动网ISP许可证。地网ISP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单一的省市,也就是省市ISP许可证,在单一的省市内经营移动网ISP许可证相应业务的也属于该类型。全网ISP许可证申请的机构是工信部,地网ISP许可证的申请机构是在通信管理局。
■ 申请ISP许可证办理的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办理ISP许可证的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机构;
2、办理ISP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办理ISP许可证申请条件中还要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涉及到IS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国家规定的其他申请ISP许可证条件。
■ 办理ISP许可证材料
■ 办理ISP许可证的单位应该具备的材料如下:
1、办理ISp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章程相关材料
3、申请ISP许可证前先准备验资报告
4、法人、股东身份证(若股东是企业,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5、公司近期财务报告,应包含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6、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不少于10人)
7、办理ISP许可证材料中的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
8、提供商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是申请ISP许可证材料的重要部分
■ ISP许可证备案流程
1、备案申请人向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2、由局行政服务窗口负责查对所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
3、申请ISP许可证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备案申请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受理申请的,对申请资料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5、审核过程中,业务处室对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说明理由并交行政服务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6、相关业务处室将处室意见交局长或分管局长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及时将行政许可文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交行政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送达办理ISP许可证备案申请人。
■ ISP许可证年检手续
第一阶段是ISP许可证年检准备阶段每年的12月31日前)。持ISP证单位有针对性地自查并提前改正问题。
第二阶段是ISP许可证年检审核阶段(每年的第一季度)。持证单位提交年检材料,部省联合网上审核。
第三阶段是ISP许可证年检收尾阶段(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年检整改、年检结果公布、年检盖章等有关工作。
■ ISP许可证年检重要性
对办理ISP证年检材料不齐备的,将不予盖章;发现违规问题的,同时给予年检整改处理。年检工作结束后办理机构将封存印章,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因企业自身原因未盖章的,按未该ISP证参检处理。汉唐温馨提醒ISP证年检材料非常重要。ISP许可证年检的材料在网上有模版可供下载,年检材料编写要求请参照政府下发的通知文件。
■ ISP许可证变更和注销
ISP许可证怎么办理变更和注销?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ISP许可证变更许可证项目的,提交办理变更ISP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后予以批准的,换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地网ISP许可证、省市ISP许可证可咨询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全网ISP许可证、跨地区ISP许可证可咨询国家工信部。
■ ISP许可证变更申请条件
ISP证变更申请条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 ISP许可证变更办理材料
■ 办理ISP证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许可证变更的内容、原因、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4、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
ISP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延期ISP许可证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在I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许可证项目的,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审核后予以批准的,换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