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高州无证驾车致人重伤后逃逸!一审获3年?
开车上路,一定要注意安全,磕磕碰碰,也总是难免,然而,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还是应该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拨打报警电话,切莫一走了之,否则,势必会加重自己的罪行,广东茂名高州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就因为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一审获刑3年6个月,那么他到底是怎么开的车呢?
据当地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11月4日的一天,高州男子阿深(化名)无证驾驶粤K号牌二轮摩托车,于凌晨5点29分途经S277线高州市,碰撞路边行人阿国(化名),造成摩托车损坏,阿深,阿国受伤的交通事故,其中阿国伤势较重。
事故发生后,阿深没有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或者及时报案处理,而是抱着侥幸心理,推车逃逸,经事故责任认定,阿深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阿国后被送往医院抢救,2021年11月9日,伤重不治。
2021年12月8日,阿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执行逮捕。
2022年3月8日,检察机关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2022年3月30日,高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阿深犯交通肇事罪,判刑3年6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刑事处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交通肇事逃逸,性质极其恶劣,罪加一等,借此案例,我们也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开车上路遇到交通事故后,务必要第一时间抢救伤员,而不是一走了之,错上加错。(本案当事人皆为化名)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查一查这辆出事警车的相关档案,或许又有新惊喜。//茂名市体校中专毕业的梁爽,能够由信宜市公安局副局长,升任负责全面工作的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在周末自驾公务警车回信宜市老家途中撞死撞伤路人之后,仍然能够平安无事并荣升为支队长,真应该好好地感谢时任茂名市副市长、市公安局。
莫亚华拥有的高州市第一机械厂2021年案件:周莲、林波、潘强、陈立谋、张恒俊和李进峰等人同时被捕,后因周莲、林波、潘强、陈立谋等人因为笔录视频文件损坏和其他因素而不以起诉。转为证人仅提供证词却被采纳,执行流程引起社会关注。
高州一厂成立于1956年,前身由数个资方业主经公私联营改造,从开平县迁到高州成为第一间国营机械加工制造业,1999年转改为国有股份合作制企业。2008年3月,高州市原领导,官商勾结,以高府办函[2008]15号一纸行政命令,以1405万元指定卖给本市黄烟贩子莫亚华,高州一厂仅存活52年,又变回私人资方产业。(高州新闻关注:高州第一机械厂莫亚华纠纷的由来)
一、按现市场价值,高州一厂资产值(包括土地)不低于4亿元却以1405万元卖掉。
二、是谁指使超80名以上黑社会青年企图冲击破坏高州一厂226名股东在2009年5月17日下午2时30分自行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幸得事先报市公安局批准,得到大批公安干警维持会场,避免一场冲突流血事件。
三、高州一厂案经茂名市纪委查证,茂监局三次发文,茂监局[2010]1号;茂监局[2012]1号;茂监局[2012]4号指出:(一)黑箱私下收授,(二)不经股东意见,(三)造假资产评估账。
四、2011年3月17日由副市长练峰、经贸局局长张冰臻、副局长冯芳等三人到股东子女单位,责承其子女要阻止其父母参加高州一厂维权。
五、自导自演。假装重新评估一厂国有60%资产为2700万元,市经贸局俱假证40%股东股权资产属莫亚华。2013年3月29日,由莫亚华代替市政府登南方产权拍卖中心拍卖。无耻谎言,股权证书仍在全体股东手中,更没有股东签股权转让书。
六、2008年间,在册退休工人278人,80%都是2002年前退休,由于原市领导的打击报复,时至今日仍有绝大多数老工人自己掏钱买每年城镇居民医保。
七、法律认定高州一厂仍是股份制企业,为何任由私人老板监守自盗,大批生产工具以及价值千多万元五金另件被洗劫一空。
6次举报反映到中央有关网站,国信局将信最后转回科工商务局,全是一句“不予受理”答复,既不敢否认反映的事实,就是有错不纠,这应是共产党领导下地方人民政府的所为吗?
高州一厂205名股东签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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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沙河四区怡景花园6幢20B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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