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公务员遗书-派出所-高州永镇与莫亚华
高州国有资产怨案:周德兴案件/莫亚华拥有的高州市第一机械厂2021年案件:周莲、林波、潘强、陈立谋、张恒俊和李进峰等人同时被捕,后因周莲、林波、潘强、陈立谋等人因为笔录视频文件损坏和其他因素而不以起诉。转为证人仅提供证词却被采纳,执行流程引起社会关注。
网络发帖的茂名高州公务员遗书
一篇名为“一个公务员的遗书”的网帖被广泛转载,网帖由于涉及领导司机、强拆、殴打致死、公务员、遗书等一系列火辣的关键词,在网络上激起千层浪。处于舆论漩涡中的维权公务员就是茂名市外事侨务局的朱国瑜。这篇署有实名的遗书打着公务员、领导司机、强拆、殴打致死等一系列火辣标签,在网络上像病毒一样传播开来。
事件简介编辑 播报
发帖人 :“遗书”帖是为引起关注 [1-2]
发帖人朱国瑜承认自家房屋确实没有遭遇“强拆”,而是相邻建筑工地施工对老屋形成“侵权” [2] 。
朱家房屋是高州市老城区潘州东路的一间39平方米、与公厕紧邻的小平房。
事情缘起于2009年,凌远国、黄豪、刘家驹三人合伙买下朱家老屋正前方的8间旧商铺,准备拆旧建新,希望把朱家老屋一并买下。
朱国瑜说,当时对方仅开价20万元,远低于市场价。协商不成,凌远国一方决定放弃,并于2009年底开始动工建设。朱国瑜说:“新楼几乎紧贴着老屋。在建设过程中,凌远国严重侵害我们的房屋权益,比如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我家屋顶被跌落物损坏。”
网帖:母亲被殴打身亡
警方:与事实不符
朱国瑜:2010年5月1日下午,“高州市领导的司机、负责建筑工地的”凌远国指使豢养的黑恶势力分子对朱国瑜的母亲古丽芳的两肋要害部位进行了“毒打”,后法医鉴定为轻微伤。5月16日,古丽芳身体不适入院治疗,6月2日下午死亡。
凌远国:当天,因为古丽芳阻挠施工,自己的建筑工人将她“扶”了出去,“大家在扶她出去的过程中有碰到也不奇怪”。但他强调,古丽芳5月16日才入院,主要原因还是老年疾病,“说是我指使人殴打她致死,这是诽谤。”
高州市公安局局长陈力:“朱国瑜母亲被殴打身亡的说法,与事实不符。”据公安部门调查,“没有证据证实古丽芳的伤情是被殴打造成的”。高州市人民医院病历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显示,“古丽芳符合因患心脏疾病引起急性循环功能障碍,最终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
朱国瑜说:“家族老人都是八九十岁才寿终正寝的,她一直没有任何病痛;家族无心脏病史,她近两年在茂名医院的体检和5月2日验伤时都证实心肺功能正常。我不能接受她不是被打死的结论。”
网帖:房屋被低价强买
当事方:“压价”本意是不想买
对于朱国瑜网帖所称“以5万元强买价值40万元的房屋”,凌远国表示:开始,自己一方开价20万元,朱家还价60万元。协商中,己方愿意加价5万元,朱家不松口。后来他们决定放弃朱家老屋,并动工开建。朱国瑜又主动来协商,要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即总价39万元卖掉。凌远国说:“这时候我们已经开建,那间屋已没用了,我们不想买了,所以就随口说‘5万元我就买下来’。”
高州房地产市场的人士说,同地段土地价格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
官方处理编辑 播报
涉及公职人员已被处理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
高州市相关工作组调查结论称:凌远国是市委机关事务局机动司机,曾给时任高州市副市长、现任高州市纪委书记开过车。高州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查处通报,认定凌远国以自建房的名义报建商品房,骗取减免市政套配费6875元,还擅自将自建房作商品房销售。决定给予凌远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淦飞作为刘家驹的儿子,参与了办理贷款、协商房屋买卖等事宜;出现纠纷后,多次找关系“摆平”。决定给予刘淦飞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
目前,凌远国已经辞职;刘家驹、黄豪并非公职人员,无从处分。
朱国瑜对这样的结果表示不满意:“对方违法盖了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可交纳了很少的罚款。这合理吗?一个副局长公开非法地做房地产,仅给他一个党内警告处分,显然没有说服力。”
目前,高州市已经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协调处理工作组,“关于朱国瑜反映问题协调处理工作组”,调查此事,有关职能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依规作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