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宗教许可证怎么办理-江苏互联网资质
做好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向申请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3月1日起,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开始受理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申请。
二、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体,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宗教信息审核员。宗教信息审核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参加并通过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考试。
(二)具有承担审核任务的身体条件。
(三)未兼任其他主体的宗教信息审核员。
三、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考试由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通告列出的学习范围。部分学习内容可至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代办,电话:18300003210,简称:宗教许可证
四、我省首次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初定于2022年3月中旬在南京市举行。请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主体关注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我委将适时发布考试通知,告知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等。
五、申请主体须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步提交申请材料。
1.线上申请方式:
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申请。
2.线下申请方式:完成线上申请后,申请主体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同步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收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匡芦新村8号同德大厦705室;
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学习范围: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五、宗教事务相关法规和规章
《宗教事务条例》
《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决定》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
《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
《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六、宗教知识
中国佛教基础知识
中国道教基础知识
中国伊斯兰教基础知识
中国天主教基础知识
中国基督教基础知识
以上知识可以参阅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宗教工作应知应会”丛书。
七、其他相关知识
《宪法》《民法典》《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