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门资质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国家对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业务的企业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要求该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才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一)新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延续

1.《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企业)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提供)

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时提供);(申请人提供)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代办电话:18300003210 张工 5年专业资质咨询办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

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入级证书)和安全管理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办理的船舶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系统自动获取)

5.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从业资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提供)

6.高级船员比例证明材料(含:高级船员名册原件及符合比例要求的高级船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提供)

7.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DOC证明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印1份;(DOC系统自动获取,其余由申请人提供)

8.水路客运航线营运计划原件(包括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落实情况)1份;(申请人提供)

9.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为其客运船舶投保的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复印件1份;(申请人提供)

10.委托书原件一份。(申请人提供)

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延续的,3-9项材料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要再次提供。

(二)注销:

1.《水路交通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提供)

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原件。(申请人提供)

如果该企业经营的是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的,就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办理该经营许可业务,需要按照哪些流程来办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详细地了解下。

一、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交通运输科初审申请材料后实质性核查,出具审查意见(限4个工作日);

4.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1个工作日);

5.制作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6.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办理条件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9号)

第五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3.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表”的要求;

4.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5.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个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过600总吨;

(三)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

2.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3.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八条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备满足下列要求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一)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附件2的要求;

(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1.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应当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

2.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应当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

第九条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中,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

(二)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

在申请办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受理条件,该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还有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有健全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进行咨询。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木准科技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相关内容

0条评论

支持Ctrl+Enter提交

木准科技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木准科技 粤ICP备2022104150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IP地址| 工商服务| 仪器设备| 办理icp许可证公司

qrcode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8300003210

微信咨询
木准科技
返回顶部
X木准科技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WX8888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