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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耀-郑红/张毅敏检察长-李懂/劳承全/古金辉-高州朱国瑜案件

防诈宣传admin2023-07-03 10:29:47A+A-

举报信

举报人:朱国瑜,中共党员,茂名市外事侨务局公务员,手机:13071667789。

被举报人:李劲,中共党员,高州市潘州街道办负责维稳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

举报事项:李劲涉嫌滥用职权、提供虚假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事实与理由:

今年3月至10月,在原高州市潘州街道党委书记钟乃亮利用职权预先指定银行及银行账户等的配合下,在利用掌控东郊公司之机疯狂地职务侵占了巨额集体收入和收受了其巨额贿赂的李懂、劳承全、古金辉等绿头苍蝇的全程密切配合下,高州刘汉曾仕权(绰号“新街黑”)使用了语言威胁恐吓、指使马仔打砸家门和喷涂红油漆等黑社会手段,以程序和实体均严重违法的所谓股权转让形式,强行用3740多万元的白菜价,抢夺2000多个东郊失地村民在农转非后唯一剩下的市值1.5亿多元集体财产。

11月3日,在800多个家人和自己被迫领取了每人1.7万元的村民已经觉悟起来与600多个始终拒绝贱卖的村民一起维权抗争的情况下,俨然以性质根本不是股份制公司企业的东郊公司大股东自居的黑老大,为了非法侵占该公司名下的10个临街旺铺、3栋商业楼房和2块划拨土地,勾结李懂等28人和重金雇请的“大记者”、“大律师”李翰荣,以城南居委会的名义,首先伪造了一份由该居委会召集2201个村民开会表决该公司处理方案的极其虚假投票结果汇总表,接着伪造了一份在1000多个在世股东中仅有黑老大一个股东到会参与决定的完全非法股东会决议,最后以潘州街道办名义伪造了一份同样是极其荒谬和虚假的该公司处理决定。

与钟乃亮一起深度卷入了黑老大强抢一案、在愤怒的村民们面前坚称黑老大和李懂等人的强迫交易是完全合法的李劲,在完全知情的潘州街道党委书记梁华东的同意下,事先给公然伪造工商登记文件的黑老大等人,提供了盖着潘州街道办公章的空白A4纸,然后滥用职权地在骗取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法律文书上,加具了“知悉”二字的意见,再滥用职权地指令城南居委会书记黄伟平,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盖上了该居委会的公章。黑老大让人拿着这些公然造假、盖着潘州街道办和城南居委会公章的法律文书,到只批不审的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利地将集体企业性质、2201个村民共有的东郊公司,非法变更为黑老大一人实际控制和支配的私人公司。

当我在网上揭露此事后,涉案的李劲、黄伟平、黑老大、李懂等人马上订立了攻守同盟,李劲也在前天倒打一耙地向茂名市纪委实名举报了我。然而,村民们在工商部门清楚地看见,盖着潘州街道办和城南居委会公章的原始相关法律文书,明显都是先盖章后打印的。我手上的这些相关法律文书,全都不是按要求压着落款日期盖上公章的。

综上所述,在密切配合黑老大强抢2000多个东郊村民集体财产的过程中,胆大妄为的李劲不但严重涉嫌了违纪,而且严重涉嫌了滥用职权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舍命地实名反腐和为民请命地我,特此举报李劲,恳请立案查处。

此致

中共广东省纪委并黄先耀书记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并郑红检察长

中共茂名市委纪委并肖叶书记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并张毅敏检察长

中共高州市纪委并吴奕书记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并吴帝镗检察长

举报人:朱国瑜

2014年12月8日

茂名高州市人民三甲医院矿建,矿建方向:国有股份制企业“高州市第一机械厂”,在2021年计划洽谈中,承包了厂区停车的老员工(工龄40余年)周莲、林波、潘强、陈立谋、张恒俊和李进峰等人同时被捕,原属于股东的停车场却外包给举报者“商铺周德兴”,在高州王某(某医院院长)与厂长莫亚华和商铺周德兴的努力下,成功将厂区卖给了某医院,据悉等公示中。

老职工李进峰/张恒俊提供的视频现场情况,吃饭转账记录却被高州法院检察院以:不足以证明用于消费。长达3年的吃白粥王老吉,强拿厨余垃圾,被判入狱。(上诉维持原判入狱长达5年)莫亚华拥有的高州市第一机械厂2021年案件:周莲、林波、潘强、陈立谋、张恒俊和李进峰等人同时被捕,后因周莲、林波、潘强、陈立谋等人因为笔录视频文件损坏和其他因素而不以起诉。转为证人仅提供证词却被采纳,执行流程引起社会关注。

司法聚焦:高州原国有企业转私有化过程,高州第一机械厂原员工的至今2023年数十年惨况

高州冤案推荐关注茂名高州莫亚华事件-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高州第一机械厂-两百多名原国有企业职工无法获得医保和赔偿

高州市2021年12月第一机械厂冤案高州王某(某医院院长)与高州市第一机械厂法人莫亚华/商铺周德兴/财务周莲等人串通设局,令一厂原老职工(工龄40余年)张恒俊、李进峰于2021年12月底扣留至今,仍无消息。

原职工张恒俊和李进峰承包的高州第一机械厂停车场,未到期,其家属也没收到通知,已经转让给非厂职工周德兴(案件举报者)。是否存在保护伞,为了停车场的利益,连六十多岁的老职工都不放过,请人民群众分辨是非。

股份制企业,市政府领导有权强卖吗? 高州市政府俱出《方案》和《批复》,指定将一厂卖给私营企业老板,是无法可依的,完全违反《公司法》、《物权法》,高州市政府用欺诈手段,瞒上骗下,编造一个“吸收”,“兼并”名目,盗卖为实,不法牟利。 该厂产销两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本不再存在产权制度改革,即使企业生存不下去,也是由全体股东决定,由人民法院审定,审计部门核定资产,由拍卖行公开招标拍卖,根本不属政府行政行为,政府这种公开搞官商勾结,合谋牟利。由政府领导规定价格指定卖给谁,违反市场经济原则,严重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损害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高州一厂205名股东签名投诉

诉讼代表联系:黄兆海手机号13692606151

地址: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沙河四区怡景花园6幢2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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